古板的小芳妈妈都不会去做的事。
在家庭的幸福上,爸爸妈妈终于把叶家比了下去。
我们变幸福了吗?也许是的吧。
我家变幸福了吗?也许不是……吧?
我对此也有所存疑。
在我14岁时。在父母生意场上得意之后的第二年,就读于外高初二的我第一次被带上了酒局。
琥珀色的灯光,映照在黑金色的餐具上。酒楼顶层包厢珊瑚树上镶嵌着璀璨的欧泊宝石。
一切的光亮,都在试图透过我的视网膜,剖开我的大脑,分离我的前额叶,让我变得麻木而痛苦。
于是我以一种僵硬的姿态,站在中式包厢的门口,手抚上楠木茶几,强撑着身体一步步走向餐桌,走近那光里。
光下的,是名利场中——镀金的神们。
千篇一律的头发,是精心打理过后仍显稀薄的“贵人相”。
肥头大耳,或是面颊凹陷。面色红润,或苍白肃穆。
光照上他们的全身,泛着金光的身体。中年男人的肚腩,金色的腕表,光从光泽上看就价值不菲的皮带。
也许是俗气的,也许是邪恶的,但是现在。
——只要坐在光下,什么龌龊的存在,都能成佛。
父亲急忙起身,往我手里塞了酒杯,让我招呼客人。从第一樽金光大佛,敬酒,敬到第十一樽。
阔大的圆桌像大人物广大的胸襟,怎么走都不到一个尽头。又像如来佛祖的手掌,四万八千里也走不出钢筋铁骨般的束缚。父亲不停地哈腰说:“犬子愚笨,不懂生意上的规矩,老板海涵。”
我的身体在战栗,父亲没有发觉。我的心脏在颤动,佛像们不为所动。
眩晕的感受袭来之前,我想,如果是佛的话,为什么只在乎弯腰敬酒的形式,那一句“周叔叔好”、“李叔叔好”、“祁老板好”、“马总好”诸如此类的招呼。
而不在意我这个小小的生灵的恐惧呢。
假佛——光下的假佛,佯装着无事发生,堂而皇之地坐进名利场里,就可以沐猴而冠地成为神,统治他人的尊严。
在十一樽大佛前,在金色光线的高级包厢中。我晕倒前的最后一刻,我只看见了眼前点头哈腰的父亲。
醒来后的第一眼,我看到的也是压抑着愤怒,假装关怀地为我盖被子的他。
下一秒,趁着帮我掖被角的空档,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后来,是我15岁时发生的事。是父母在生意上成功的第三年,就读于外高初三的我还在校游泳队时的事。
有一次,我到达区体育馆后等候开馆期间,才知道体育馆被紧急占用,游泳队的训练也被紧急中止。
我不愿麻烦母亲,也深受母亲对我的过分控制所累,所以就没有通知母亲来接我。
回到家后,只有大开的门户,什么人急迫地脱下而乱扔在地的皮鞋。
我听到房中的异响,顺着楼梯一阶一阶向二楼走去。每跨上一阶,我便更能明白那异响究竟是什么。
逐渐明白的事实,让我的步子越发沉重,到最后,几乎撑着手扶梯,将步子拖上楼梯。
到最后一阶时,我沉默了。
母亲压抑的声音和男人陌生的低喘交汇,回荡在房子里。
这是感情多年不和的父母。
特别是在我10岁时,母亲发现了父亲在外出轨的对象后。两人大吵了一架,母亲精神崩溃地砸了父亲的车之后。留下精神创伤的母亲绝不会与父亲做的事。
我开始犹豫,我是否应该揭穿母亲的秘密。还是应该保守它。
像我和母亲一直以来,对父亲生意成功后,在外面陪生意上的各种伙伴夜夜出入性服务场所心知肚明一样。
我正犹豫时。
“放松点!”男人的声音响起。
——从前听过许多次的,熟人的声音。
我跌跌撞撞地跨过台阶,向母亲的房间奔去。
母亲的房间没有掩上门,我头脑发晕,慌忙地推开那扇门。
拉上的窗帘,交叠的身体,被打开的门中照进的阳光照亮。
人类裸露的躯体,交配的姿势。
两张我再熟悉不过的脸。
母亲,我的母亲。
身上的。
李叔叔,我和小芳小学初中的同学,我们唯一一位共同朋友,李雪的爸爸。也是我父亲的生意伙伴。
我感觉到莫大的羞辱,来自性爱的羞辱席卷着我的大脑,嘲笑着与他们同样拥有性本能的我。
自此之后,我把手放上我的性器,想要抚慰自己的每个傍晚,那两具赤裸的躯体都会在我脑中闪过,羞辱着我的性本能,让我的手动弹不得。
时至今日,让我想要自慰的时候,依旧是这样。
后来,迎着光的妈妈的躯体,袒露着,曾经赤裸着哺育我的胸脯。
从容地,缓步,向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