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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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情之所钟,正在吾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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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进怀里,它满足的“喵”了一声,伸长身子,鼻子在我脸上用力嗅了嗅,嗅完又懒洋洋的缩了回去。

    “闻到什么了?”

    它当然不会回答。我也只是习惯性和它说说话。

    我抱着它进屋,单手打开橱柜,从里头拎出一袋吃了大半的猫粮,把剩下的全都倒进它的饭盆里。

    薛大爷满意的咕噜一声,毫不留恋的离开了我的怀抱。

    真是没良心啊。

    我拿脚尖推了它一把,换来一声不满的猫叫。

    冰箱里的存粮快告罄了,只剩下几个可怜巴巴的鸡蛋和两根火腿肠躺尸在空荡荡的柜板上。

    那就做个扬州炒饭吧。

    厨艺这种技能一开始我是没有的,但是为了不饿死,没有也要无中生有。

    好在我在下厨这方面不说天纵奇才,也称得上是顺风顺水,第一次照着食谱做出来的菜没能毒死薛定谔,往后自然也就不可能了。

    不过薛定谔似乎因此留下了不少阴影,宁愿吃猫粮也拒绝和我一起吃饭。

    一个人吃饭其实挺寂寞的,我想邀请靳楚来我家吃饭。

    可是用什么理由呢,我们好像也刚刚从点头之交上升到偶尔会交谈的交情。

    我有点苦恼。

    也许上天也听见了我的苦恼,于是机会很快就从天而降。靳楚把钥匙忘在学校了。

    他在门口站了半天,翻遍了所有口袋,甚至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检查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进门的钥匙。

    他从书包里往外掏东西开始我就觉得不对劲了,把车停在路边走过去,他找完一遍,有些歉意抬头看我,从地上捡起本子和一支笔,写下两行字。

    ——你先回去吧,我钥匙不见了。

    我问:“是不是忘在学校了?”

    他微微皱着眉想了想,迟疑的点了点头。

    ——我自己去学校拿就好,你先回家吧。

    那一瞬间,我福至心灵的脱口而出:“不如去我家吧?等你到学校教室门也锁了,总不能再去找班长开门,那也太麻烦了。”

    “我也是一个人住,只是一晚而已,不会不方便的。”

    他同意了。

    我家和他家只隔不到一百米。我推着单车,他抱着书包走在我身边,路灯下的影子紧紧挨在一起。

    他好像很喜欢猫,我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他一直蹲在客厅里逗猫。

    薛定谔在我面前是薛大爷,在他面前就是薛宝宝,乖巧的在他手下滚来滚去,玩着平时不屑一顾的毛线球。

    像个智障猫。

    他吃饭的教养很好。慢条斯理,细嚼慢咽,就像他的人一样赏心悦目。

    我忽然有点好奇他的过去。好奇是怎样的父母,才能养出这样温柔沉静的少年。

    暖色的灯光勾勒出他侧脸的轮廓,他的睫毛又长又黑,眨眼的刹那我觉得似乎有蝴蝶扑到我心上。

    也许是视线停留的时间太长,或是温度太过炙热,他略有察觉,抬起眼看我时神情有些迷惘。

    “好吃吗?”

    他笑着点点头。

    “薛定谔一直嫌我手艺不好。”我抱怨,“每次都不肯陪我吃饭。”

    他轻轻挑了挑眉毛,他第一次做这个动作,我却几乎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薛定谔?

    “薛定谔是我的猫。”我解释说,“就是旁边那只胖得一脸不耐烦的猫。”

    他又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和一个浅浅的梨涡。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但是他笑起来可真好看啊。让人错不开眼。

    心脏像是被看不见的丝线束缚住了,只要他一动,就扯着绊着,牵出丝丝缕缕的甜意。

    吃过饭我们坐在一块儿写作业,薛定谔趴在他脚边,呼噜呼噜的蹭着他的小腿自得其乐。

    ]

    “它很喜欢你。”我说。

    ——我也很喜欢它。它很可爱。

    他在空白的草稿纸上写下。

    事实上薛定谔长得一点也不可爱。它小时候是只流浪猫,我把它捡回来的时候它正和一只狗抢食弄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养了很久才重新活蹦乱跳起来,只是脸上遗留了一条长长的伤疤,还缺了半只耳朵,不仅不可爱,还长得挺狰狞。

    大概我无语的表情太明显,他又笑了一下,写:

    ——可爱的不仅仅是外表。

    鬼使神差般,“我呢?”

    在你眼里,我是什么样?

    他怔了一下,唇角微微翘起,看我的一眼里满是笑意。

    我忍不住有些期待。]

    ——是个很好的人。

    我安慰自己,薛定谔也只是只可爱的猫,不一定是只好猫呢。

    我从衣柜里翻出还没拆封的新内裤给他换洗,睡衣没新的,只能穿我的旧睡衣。

    他比我纤瘦许多,对我来说略小的睡衣,穿在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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