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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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情之所钟,正在吾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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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却显得有些空荡,领口也格外宽松。

    我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视线从他裸露的肌肤上移开。他真的很白,像牛奶一样,总是让我想起白雪公主。

    也许安徒生童话里的公主都有一样白皙的肌肤也说不定。

    我找了吹风机出来给他吹头发,他朝我笑,是个谢谢的意思。他吹头发的时候我就坐在边上看他,看他把一头湿漉漉的头发重新变得蓬松柔软。

    我有时候觉得吹头发和做蛋糕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把浸湿的头发重新变得干爽,和把一团黏糊的面粉变成软软的蛋糕,都要有很多很多的耐心。

    ]

    所以我只在商店买蛋糕,从来不用吹风机。这个从旮旯角落里翻出来的吹风机还是我妈上次回来时的遗留产物,被我打包带到了新家。

    说起来,搬家之后他们还没回来过。不过不打紧,该回来的时候就回来了,而且一个人的生活也没什么不习惯的。

    靳楚很快就吹好头发,特意去客厅拿了纸笔慎重其事的写——谢谢。

    他对某些事情漠不关心,比如同学间流传的八卦。又对某些事情格外在意,比如善意,帮助,以及对别人造成的困扰。

    所以他回复给我的纸条里大部分都是这两个字——谢谢。

    他写这两个字时的表情总是很温柔。当然了,他平时也不冷漠,只是这种时候尤其的柔和。

    他低着头一笔一划的写字,橙黄的灯光让他在寂静的冬夜里看起来柔软而温暖,我忽然有点想拥抱他。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起。从上一个家中搬来的床有两张,但我偷懒一直没拆箱。反正拆了也没人睡,薛定谔比起大床更喜欢它自己的猫窝。

    不过由此我也发现,他实在是个很诚实的人。

    睡前他和我说他睡沙发就行,因为他睡姿不好。我觉得他太客气,而且大冬天睡沙发容易感冒,因此坚持让他睡床,最后他妥协了。

    于是半夜我被他弄醒了两次。一次是卷走了我所有的被子,另一次是把腿压到了我肚子上。即使带上滤镜我也不能说服自己这是赏心悦目的睡姿。

    床睡两个人足够大,但是按照他张牙舞爪的睡姿来看,如果外边没有人他能把地盘扩张到整个房间。我一边庆幸没让他睡沙发——睡了第二天铁定会感冒,一边抖抖索索的从他怀里抢被子。

    第二天我醒时闹钟还没响,他还睡着。脸埋在被子里,头顶在我肩窝上,露在被子外边的头发在晨光中看起来又细又软。

    我忍不住伸手轻轻摸了摸。和想象中的手感一样好。

    我起床做了早饭。我很少在家做早饭,街口有一家店的包子和油条味道都很不错,省时省力,物美价廉。不过偶尔我也会想下厨。

    比如这种想要在他卖弄一下的时候。

    我煎了两个荷包蛋,下了两碗面。荷包蛋出锅的时候他刚好洗漱完坐到桌前,笑得有点腼腆。

    我猜想他对自己的睡相很有心得,所以害羞了。

    和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做朋友,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言以对的时候不会尴尬。],

    我没提他昨晚的睡相,他也自动跳过这一茬,安静的吃完早餐,在我洗碗的时候帮我倒了猫食,陪薛定谔玩了一小会,七点半和我一起准时出门。

    忘带的钥匙落在抽屉角落,被他找到后仔细收到了包里。

    他告诉我他每天告别时比的手语是“明天见”的意思,还告诉我他觉得我做的饭很好吃,养的猫也很可爱。

    这让我有点高兴。

    ?

    可傍晚的时候我目送他进屋,心里还是有挥之不去遗憾。我迫切的想和他一起吃饭,我不喜欢冷清的餐桌。

    我想下次一定要和他建议一下搭伙做饭,省时省力,事半功倍。

    而且也不会那么寂寞。

    多么完美。

    ],

    3.

    搭伙做饭实施了不到三周,我父母就回来了。

    他们在家住的那段时间我一直都很高兴。空荡荡的房子重新有了人的活气,即使他们之间看上去不那么和谐,不时会发生争执,我妈做出来的饭菜味道还不如我做的,我也已经心满意足。

    我和靳楚提起父母回来了的时候还在持续兴奋中,他笑笑的看着我,听我絮絮叨叨的说家里长短,没有半点不耐烦。

    只是说着说着我又会想到他还是一个人,又有点替他难过。?

    这一年快走到尾巴上时,我邀请靳楚元旦去我家吃饭。那阵子在我的坚持下他教了我不少简单的手语,不靠纸笔也能进行简单的交流。

    他说这样不太好,我说没关系,我们是朋友不是吗。他久久的看着我,眼睛里的情绪那么多,好像是喜悦,又好像还有别的一些什么,亮晶晶的,纯粹而剔透,似无暇的琥珀,十分美丽。

    答应我嘛,我说。

    他无奈的点头答应,被我高兴的一把抱住。],

    近距离接触的时候,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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