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的心惊胆战,杯弓蛇影,那桩惊动长安的血案随着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渐渐尘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这并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落入恢恢法网。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狱,星罗也会跟着一起。
她的手终于染上了鲜血,堕落成和星罗一样的罪人,可她从未后悔过。
入夜,星罗和李毓秀投宿在镇上一间简单的客栈中。
借着昏黄的油灯,李毓秀一颗一颗数着钱袋中的铜板,眉头紧紧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干了。”
李毓秀是个出身高贵的郡主,一不会女红,二不会织布,星罗除了杀人外更是什么也不会,流浪江湖的这些年,两人一度捉襟见肘。好在偶尔给县官们捉一捉身手高强的犯人,或是给富贵人家押送货物,勉强尚能度日。
如今月余没有干活,钱已经不多了。
“也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手痒得很。”
星罗在灯下盘腿坐着,用棉布擦净臂上缠绕的软剑,抬眼笑道,“方才在镇口的告示栏上看见贴了官榜,重金悬赏一名高手带队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罗却是摇头,“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伤还未好透呢。”
李毓秀坚持道,“山匪那么多,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此事明天再议,睡觉吧。”说着,星罗屈指一弹,油灯熄灭,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静谧。
李毓秀不再坚持,脱了外袍上床,只是怀中还抱着长剑,这是她四年逃亡养成的习惯,以便随时面对危机。
片刻,月光从窗户洒入,在地上、案几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霜。
星罗并未回自己的房间,仍站在黑暗中,一双眼睛闪着亮光,良久才小声地问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李毓秀睁开眼。
见她不语,星罗又着急道:“我知道你受了伤,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边保护你。”
他哪里还有杀人时的狠厉,像是一只软绵绵的nai猫,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并未多想,身子朝里挪了挪,依旧是没有波澜的简短语句:“上来。”
星罗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没过片刻,他略微兴奋的声音再次响起:“阿秀,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我不喜欢被人抱着。”李毓秀闭着眼说道。
星罗的眼睛黯了黯,随即又道:“那,你抱着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没辙,干脆闭目假寐。
星罗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吗,阿秀,我很早就喜欢你了。那时的你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么清秀美丽,又那么遥远。我常常在想,牵着你的手是什么感觉?抱着你的身子是什么感觉?亲吻你……又是什么感觉?”
黑暗中,李毓秀轻轻吐纳,嘴角泛起一个并不明显的弧度,笑意转瞬即逝。
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拥住星罗,平静道:“睡觉,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迟钝,她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但她知道,星罗对她而言是独一无二的。
十三岁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彻夜灯火齐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凤楼观赏金丝雀,中途喝醉了酒,醒来时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驿站赶。
就在那时,她在欲界仙都门口的角落里,捡着了一身是血的星罗。
那时的星罗不叫星罗,他还没有名字。
他穿着一身凌乱的、血红的衣裳,面上敷着细腻的白粉,唇上点着丹朱,细长的眼尾染了一抹艳丽的桃红,乌发如云,杂糅了这个年纪最青涩的美丽和属于风尘的艳丽。
李毓秀以为他是个遭人凌、辱的少女,心下一软,便将昏迷的星罗捡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内伤,唯有身下那处最严重的伤,他死都不让人碰,谁碰他便发了疯似的要杀那人。
大夫说:“这孩子被强行去势了,心里的伤痕要大过身体,所以才讳疾忌医。”
听了这番话,李毓秀才隐隐觉察出不对劲。
那‘姑娘’依旧裹着那身血污的红衣裳,睁着一双怨毒的眼打量着她,牙齿咯咯发抖,神情戒备。李毓秀的视线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顿时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捡回来的并不是个‘姑娘’,而是个过于好看的少年。
而现在,这个可怜的‘少年’失去了男人应该有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少年了。
“你不用怕,我是来帮你的。”李毓秀朝他走了两步,说道,“你流了很多血,再不救治,就没命了。”
“让我……死……”少年声音暗哑,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每个字都带着彻骨的仇恨。
“死,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你的死,除了白白便宜了那些伤害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