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冬天很冷,上海下了好几场雪。我们度过了一整个冬季,那是我无论何时回想,都会觉得怀念的一个冬天。
他有时很凶,尤其是在床上的时候,但大部分时候很温柔。工作很忙,经常晚上十点钟开着车来校门口接我,也不一定做爱,有时只想玩玩我、抱抱我,或者是把顺路买的零食衣服送给我,像是圣诞老人的雪橇一样。
寒假的时候,我正好在上海实习,住进他的家里。印象里,他家的床很大很软,落地窗前还有一个大大的秋千。
他说那是要扔掉的,我却很喜欢,觉得它和落地窗相得益彰。
他当时是看了眼窗外,说,你喜欢的话,就留着吧。
我在厨房钻研,他说我做得难吃,让我跪在边上看,他每做一样,就喂我吃一样,放在我的狗盆里。
他让我背对着落地窗跪坐,带着眼罩和项圈,由他牵引着舔弄,我总是做不好,他就深深地顶进喉咙,哑着声音说,好好感受一下,下次才找得到。
有时候我也犯些小错,他不打我,说打我就是赏我,把我用脚链锁在床边,在地上写检讨。字不好看,就得到劈头盖脸的耳光,说我糊弄他。
我们也会买蓝色的紫罗兰和橘色的洋甘菊,插在玄关的花瓶里;一起买菜做饭,一起起床午睡——我知道,我已经在心里越界了。
寒假结束的那天,我整理行李,在衣柜里拿我的衣服。哐当一声,从最底下滑出一张相框,照片上是年轻的他和姨姑,在东方明珠塔上的合照。
我看了很久,一面落泪,一面自嘲地笑了。我早知道他离过婚,也早知道他手机的密码是她的生日。
这不是我早就知道且早该知道的吗?
可伴随着这张照片,和我们同居的结束,很多我刻意忽略的事情慢慢浮现出来。
比如,他很少很少和我说工作的事情,他说他把我当女儿,他觉得我不适合听这些。他比我成功很多,甚至说,我还没有任何成功可言。我知道,哪怕再过五年、十年,我成了现在的他,而他也是五年之后的他了。他大概率还是会更加成功,毕竟钱生钱很容易,而人生钱太难,我们的差距永远无法弥补。
又比如,在我搬进他家的那一天,他郑重地看着我,却很久没有说话。
我猜他可能要说些“我会对你负责的”之类的承诺,表白他的责任心和爱意。但我始终都没有等到他有开口的勇气,我也明白他从不说没有把握的话,所以我先说:“您不用为难,这是我乐意做的事情。”
没有结果的关系——在他那里,或许连爱情都算不上。
三月初的一天,他带我去江边吃晚餐,是一家海鲜私房菜。这种餐厅总是贵得没边,连服务员穿的都是ct的高跟鞋,矜贵地把账单放在他的手边。
吃到一半,他电话响了,第一反应不是接起来,而是看我一眼。然后说:“我去接个电话。”
他回来的时候,我冷眼看着江上的邮轮,“主人,刚刚是谁的电话?”
我很少主动问他不愿意告诉我的事情,他讶然了片刻,解释道:“工作上的,比较麻烦。”
“麻烦?我才是那个麻烦吧。”
“你什么意思?”他皱眉。
“进行到哪一步了?您的相亲对象,还是,女朋友?”我笑得很恣意,但却心如刀绞,“主人,您准备什么时候告诉我?”
“我没准备瞒你…”
“哦!反正我已经知道了。”我忍着眼泪,一点都不想听他再说下去,都是骗人。
“安安…”他叹了一口气,似乎也红了眼眶,“安安,你知道吗?如果我早十年遇见你,一定娶了你。”
这话,在之后的十几年里我听了许多次,听得多了,我慢慢觉得,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就是求婚,无论那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在那一刻,至少是真诚的。
毕竟我听到的都是,如果我早十年遇见你,一定娶了你。
是十年,是如果,是不可能的如果。
我们分得很干脆。我不愿再看到他的一点影子,他送我的东西全都被我打包扔掉。打包完了,我才发现有这么多。
室友们看着心疼,问我,这些都要扔掉吗?
我知道的,有人在背后说我被男人包养了,所以总穿得这么好看,经常花枝招展地出去。扪心自问,我也确实存了依靠的念头,在这个压抑得快吃人的城市里,有人手指勾勾就送上很多礼物,或者能有一方酣眠的住所,都是很珍稀的。
可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她们可惜的是浮华世界的奢侈品;我可惜的是,我曾经那么想要找到全心全意相爱的人,我以为自己找到了,最后却以这样的结局潦草收场——千金散尽还复来,但这样的遗憾和空洞是补不回来的。
之后的几个月过得撕心裂肺,无数次在半夜里想他的拥抱,想他的温柔话语,想他的撩人手段。理智和现实都告诉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有结果的,但无论掩饰得多无所谓,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