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屏儿脸红道:“严无谨,你说不说?”
“我要喝酒。”
“你再不说,我就杀了你!”
“我要喝酒。”
“你到底说不说?”
“我要喝酒。”
萧屏儿仰天长叹,眼前这个人哪里是江湖名侠严无谨,分明就是个喜欢撒娇耍赖的小孩子!
“好,我去买酒,你喝了酒就要乖乖的告诉我!”
严无谨一个劲儿地点头,脸上咧出个大大的笑容,灰白色的眼睛掩饰了他狡诘的目光:小丫头,想和我斗,你还嫩了点儿!
空气清新。
已近正午,鸟鸣渐止,四周一片静谧。
萧屏儿的鼻尖上已渗出了小小汗珠,她买来了浸泡了人参当归的补酒和一些米,一会儿可以煮粥给他喝。原先的担心和自责早就被严无谨气得抛到了九霄云外,现在,萧屏儿的心情好得很,不时哼出几句家乡小调,歌声比鸟儿更甜美。
萧屏儿把严无谨安顿在一所林中守林人废弃的小屋,现在,她已远远看到小屋的屋顶,她的歌声更响了。
推门。
萧屏儿看到的是一间空屋,土墙上有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去悦宾客栈,严字。
正午,悦宾客栈。
萧屏儿一进来,店小二就十分热情地招待了起来。把她请到了最好的位置上,又端上来一大碗冰镇的酸梅汤。
“小二,你搞错了,我没叫酸梅汤。”
“小人知道,这酸梅汤是姑娘的朋友送给姑娘的。”
“我的朋友?他人呢?”
“那位公子已经退了房,走了。”店小二的表情很奇怪。
“走了?他去哪了?”
“小的没敢问,小的只看见那位客官从马栈买了匹马,往东北方向去了,而且……”
“小二哥,有话不妨直说。”她最讨厌别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小的看那位公子好像病得不轻,今早来算房钱的时候脸色更是吓人。虽然换了件黑袍,可小的还是能看到,那衣服上面有血呀!您和那位公子好像是朋友,那您就最好快点追上那位公子,要是路上出了什么事,那就不好啦!”
“你说他往东北方向去了?”萧屏儿皱眉,谁和那个混蛋是朋友了?
“是东北方。对了,那位公子还要小的把这封信交给姑娘。”
萧屏儿拆开信封,那张白纸上只写了四个大字:
多谢。再见。
第二十一章 回家
严无谨爱马,可他却很少骑马.因为他实在不舍得将那么完美而骄傲的生物骑在跨下任由自己鞭挞驾驭,他觉得那是暴殄天物。所以他宁可浪费自己的体力徒步而行也不肯骑马去赴于滴子的昆仑之约。
可是现在,严无谨正骑着马。那匹马已随严无谨狂奔了整整一天,好在万剑庄就在前面,否则他又得到马栈去换一匹好马不可。
他不得不骑马。因为他已没有自信可以在三天之内徒步赶到河北万剑庄。现在的他又伤,又病,又瞎,长途的奔波只凭一股意志在支持,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就像他不知道这匹马什么时候会倒下一样。
五月十六,百野镇。
百野镇是距离万剑庄最近的镇子,这个镇子不大,却很繁华,酒楼客栈林立,而且绝大部分都是万剑庄的产业,所以倒不如说,这个百野镇是万剑庄的一部分。
每年一到这个时候,百野镇就会热闹非凡人流如织。随着万剑庄的势力日益壮大,庄主尧长弓的寿辰已渐渐成为了江湖中的一大盛会。每年五月,百野镇便会聚集许多江湖名士武林豪客,整个百野镇就像开了锅一样人chao鼎沸。
严无谨来到百野镇时天色已近黄昏,正是所有酒楼饭馆生意最好的时候,各种美酒佳肴的香气离得老远就能闻到。
严无谨下马,慢慢地往前走着,嘴角不禁勾起一个温暖的微笑:终于快到家了!虽然他的眼前仍是一片灰白,但他清楚地记得这条街上右边第一个胡同口王麻子家的烧饼是最好吃的;万寿胡同里赵老头家的高粱酒是最够劲的;还有街口杂货铺的老板娘,只要她一开口,保管让你把祖宗姓什么都给忘了。
酒馆里人声鼎沸,酒客们正忙着喝酒、划拳、吹牛皮,没人注意街上那个一身黑袍,牵着匹老马的人是谁。严无谨现在不想吃王麻子的烧饼,不想喝赵老头的高粱,也不想去和杂货铺里风sao的老板娘打情骂俏。他只想快点走过这条街,再一直向西,那里有一片竹林,竹林里有一栋房子,那房子不是客栈,不是破庙,不是守林人的小屋,更不是他沿途可以随意睡上一觉的某一棵树,那房子是严无谨的,是专属于他,只为他敞开大门的家。
严无谨一直是个浪子,浪子永远在流浪,在赶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吃的,住的,穿的,用的都得用银子到陌生人那里去换。没有人心疼你会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人担心你是不是会死在外面,更没有人会盼着你回来……他一直以为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