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来说,爱上一个人需要三秒,忘掉一个人也只需要三秒。咖啡馆外的那个女孩,生了张格外惹人怜爱的脸蛋,乌发像檀木一样漆黑,肤色像融化月光的白雪一样干净,唇瓣呈现出玫瑰盛放的颜色——遍寻德国都找不出第二个的东方女孩,完全符合弗朗茨幼年初读童话时,对白雪公主产生的期待。
他盯上了白雪公主,花了四秒的时间才决定出去找她——那多出来的一秒,是他在迟疑他的白雪公主今年几岁。而正是多出来了的这一秒迟疑,使他在更久的以后,再也无法做到用简简单单的三秒钟就将她抛之脑后。
第二回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住进了他家,堪堪满十五的年纪,最小码的裙子套在身上都显得宽松。弗朗茨承认他在床第之事上可能会有点变态的嗜好,但不至于变态到向未成年下手。况且这个未成年虽然个子不高,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好欺负,他刚到家的那段时间,每每见到她,身下某个部位都隐隐作痛的。
若是给当时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下个定义,比起生疏刻意的房东与租客,他觉得,一个家庭里年龄相差无几的兄妹,或是同个教室里疯狂互怼的异性同窗会显得更恰当一点。
至于这纯纯的兄妹情友谊情是如何变质的,原因不在于弗朗茨。
他从来没有意图不轨,更没有对她包藏祸心,是她太擅长利用自身优势来博取好感了,她的玩心也很重,她只是不像他这样露骨。
她有很多条需要系腰带拉拉链的裙子,只要弗朗茨在家,她就能从任何地方翻出一条他没见过的腰带让他帮忙在后腰上系个漂亮的蝴蝶结或是让他帮忙拉个后背拉链——她早知道弗朗茨看上了她的小蛮腰。
在试裙子的时候,她照着镜子,不看她心爱的裙子,而是饶有兴致地盯着镜子里的弗朗茨瞧,瞧完了再微微仰起脑袋,语气骄傲地告诉他,她发现了他脖子上有一颗痣、她发现他的手在抖、她觉得他今天的样子比昨天更好看等等之类的话。
脖颈上感到微痒的那块地方,不知是她翘起的顽皮发梢在轻蹭,还是她鼻息间呼出的温软热气在轻洒。每每碰上这时候,弗朗茨心里永远都在困惑,他这到底算不算是被钓?
在沃尔纳还没被派去远东的那段时间,沃尔纳的驻扎地是在柏林,跟白蓁蓁的学校挨得很近。
因为需要尽快掌握中文,沃尔纳需要将所有能利用的时间全部利用起来,所以经常会出现白蓁蓁一放学就被他接走或是他刚执勤结束就看到等在军区门口的她。
沃尔纳身边的人几乎都知道白蓁蓁的存在了,他们对她满是好奇,可沃尔纳是个沉默寡言的闷葫芦,白蓁蓁也没兴趣认识沃尔纳的朋友,有外人在的时候,她能不开口就死都不开口。
外人连她的名字都读得不清不楚,一口一个沃尔纳的小红帽,念得弗朗茨心生烦躁。
那不是沃尔纳的小红帽,那是弗朗茨的白雪公主才对。
出于争强好胜的本能,弗朗茨很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东西被抢(白蓁蓁住在他家,他理所当然地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东西),可抢他东西的人太特殊,他是沃尔纳,是他从小揍到大的沃尔纳,他不愿意与之竞争的沃尔纳竞争。
小时候沃尔纳弹钢琴极有天赋,而弗朗茨得到的评价也并不算低,可他最后放弃了钢琴转而去学了小提琴的缘故,便是他不愿意跟沃尔纳处在同一环境下竞争。
他们俩的关系是不好,但此关系不好非彼关系不好,换句话来表示就是,他对沃尔纳的信任甚至可以超过他对信仰的坚定,反过来也一样。
幼年的弗朗茨阅读过的童话不止一篇,烂熟于心的公主形象也不止一位,将爱戴红帽子的白雪公主拱手让给沃尔纳,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他当时非常干脆利落地滚去了慕尼黑眼不见心为净,并在德意志的南部土地上遇到了新的灰姑娘。灰姑娘很有个性,他们见过两三次面,性格挑不出什么缺点,可弗朗茨一直没跟她约过会。
《诗经》是他买的第一部中文书。
他学中文是兴趣使然,这兴趣源于白蓁蓁,源于她发呆的样子。
她是个很爱发呆的人,她发呆的样子不生动,却很真实。
记得最清楚的一幕要数汉堡的那顿晚餐,他们坐在二楼靠窗的包厢等菜上来,夜色笼罩住整座城市,月亮高高悬挂,木质房梁下挂着的一串灯笼亮起红艳艳的烛光。她身上穿的是红艳艳的裙子,手上拿着吃了一半的糖葫芦也是红艳艳的色泽,腮帮子一侧咀嚼着酸酸甜甜的山楂,机械般一动一动的。她听着喧闹人声从一楼飘到二楼,她身处最繁华的熙攘闹市,眼见灯火从眸中升起,周身笼罩住一层月光,脸上摆出的表情却冷漠地像是悬挂在墙角孤芳自赏的一副画作,传达给鉴赏者的每一寸感官体会都是疏离,游离于尘世之外的奇怪疏离。
如果当时他没有鉴赏到这份疏离的能力,那么白蓁蓁于他而言,就会是一个悄然隐匿在记忆角落里的模糊印象,他无暇理会她朝生暮死将经过的每条年轮;可他鉴赏到这份疏离了,那抹融不进深红的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