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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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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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垂下头,呼吸喷在她的脸庞上。

    “不好喝,很腥臭。”女人若无其事的淡淡的说。

    狼人的血和人类的还是不一样的。

    “是吗?”他似乎并不失落,勾起她的一络头发贴在鼻尖,若有若无的嗅着。

    她推开他起身,纤长的身形在红裙里更显窈窕,雪白的长腿在微微开叉的裙摆剪裁里偶尔显露,她走掉了,回了里间。

    他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窈窕袅袅的背影,直到消失在门后,他俯下身,深深的嗅她留在沙发垫上的气味。

    他的喉咙里含糊的发出呻吟,穿着迷彩裤,赤着上身,仿佛刚刚训练完的军人,健硕成熟的男人接近女人靠过的沙发背,以犬类的万万个嗅觉细胞,搜索感受着她的气味。

    他的身体迅速的热了起来,这个气味是如此熟悉,也如此使得他魂牵梦萦。

    这些年以来,日日夜夜,不曾停歇过。

    她是他的救命恩人,雨夜里,踩着一滩雨水,蹲在就快要饿死冻死的他面前,女人虽然被雨水淋湿了头发,面容却美丽平静,口红上沾染着血腥,她刚刚在这附近觅食了。

    在军阀混乱的年代,灯红酒绿,美人惹人醉,偶尔在红灯区死一两个混黑的,不会那么引人注意。

    可是,那天,她有些倒霉,不小心咬死了一个挺有来头的公子哥,结果惹出祸事了。

    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被枪打死了,反而不那么害怕起来,平日里冷清冷血,在被私兵抓到前,还想着要给来世积点德,救个垃圾堆里的小流浪儿。

    她到边摊里买了几个烧饼,然后扔给这个像流浪狗一样瘦骨嶙峋的小孩吃,小孩吃起食来,就跟凶狠的狼似的。

    他吃完了烧饼,还盯着她,她起身,他跟着她走。

    女人很无奈,她不想反而牵扯个小孩跟她一起死,可是怎么也撵不走,军阀的士兵找到了他们,小孩帮她挡了一枪,她也被从背后射中。

    可是,他们这两个怪物,谁也没死。

    士兵们乱糟糟的步伐离开了,留下浸在血滩里的女人和瘦瘦的小孩,门关上带起阴影。

    他们两个怪物在黑暗里睁开了眼睛。

    再后来,经历了许多事情,国家平定了,士兵不敢再对平民随便开枪,动乱的年代过去,也不能随便咬人了。

    女人牵着那只小狼崽子,找了许多地方,躲躲藏藏的生活了下去。

    女人刚开始觉得,他活的应该会大概比她好吧,毕竟,不像她,要求新鲜大量的人类血液,小狼崽子只要有大块的肉吃,就长得健健康康的,只是换牙的时候,整晚叫唤,要她不得不陪在他床边,一下下的拍着被子哼哼歌哄他睡。

    女人觉得,这只狼崽大概是把她当妈了,她半夜还感觉到,他睡着了还不停的拱她的手,就像狗崽子趴在母狗肚子下的模样。

    她想不起她的家人了,以前似乎也是个官家,后来好像家境破败,大概就把她卖了,卖到歌楼里去,刚开始学着唱歌,到了岁数,就去伺候客人。

    她的运气还不错,歌唱得好,人也长得稚气美丽,过了那个该破身的岁数,还只是在唱歌陪酒,老板不舍得她那么早耗尽青春,歌女一旦开始卖身,能活的岁数手指就数得过来了。

    但她的运气也不好,她遇上了一个冷冰冰的客人,一个西方绅士,那时,洋大人可是没有人敢得罪的,老板只好把她送上去给人家,她战战兢兢的陪人家喝了两杯红酒,就被按在床上,咬了脖子。

    红酒是红的,旗袍是红的,她的血也是红的。

    美人的皮是白的,绅士的手是白的,他的牙也是白的。

    她死了,一床的血和凌乱痕迹,没有人敢问,老板自认倒霉,嘱咐了几个人把她裹上席子丢了出去,那时,不仅歌女的命贱,谁的命都贱。

    这个小孩的命也贱。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野种,如果不是她一时兴起,早就饿死,或者被抓去马戏团了。

    在黑夜里,女人用手指刮着小孩的脸,漫不经心的想着,小孩张了张嘴,把她的手指咬住了,狼崽新长的犬牙在她的手指上磨来磨去,他睁开眼睛,用在黑暗里幽幽发绿的目光默不作声的盯着她看。

    女人轻轻嗤笑了一声,美人的容貌一转,露出吸血鬼骇人的尖尖的牙。

    小孩轻轻发出哼声,不愧是狼崽子,他竟然一点也不怕,还露出一副依赖喜悦的模样,发出像狗似的讨好求饶的哼哼声。

    她慢慢的,收敛了唇弧,慢慢的,将自己的面容藏到了阴影里。

    如果,这个小孩是人类小孩就好了,至少,这个时候,他就看不见她了,而不是,还用黑暗里发光的幽幽狼眸看得到她的神色。

    不知不觉,狼崽长大了一些,到了她抱不动的岁数,虽然在她抱的动的时候,她也基本不抱他,只任由他在她的裙下缠绕,像养只小狗似的。

    长大的狼崽少年一脸桀骜,还长出了狼尾巴,收不好,一天到晚四处掉毛,找人打架,她只好抱着手臂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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