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模样水灵,心里越发感叹,“小姑娘真漂亮,看着可真瘦,等会多吃点,养胖点儿好,胖点儿好生小孩。”
话落,林陆骁就往她碗里夹了颗生煎,不动声色道:“吃吧,生个大胖小子。”
南初瞪他。
林陆骁没理她,尝了一口,跟老板聊得热乎,“好长一段儿没来,您这手艺是越发长进了。”
老板心里一乐,“就你小子会说话。”
……
一顿饭下来,南初吃的少,为了维持身形,明天还有一个平面要拍,她是属于多吃一口都能立马遭到体型报复的体质。
吃完,托着下巴看对面的男人吃。
林陆骁吃东西很快,大概是部队养成的习惯,吞下两三个生煎,喂了口豆汁儿,嚼两口,抬眸扫她一眼,又往嘴里夹了一块生煎,道:“饱了?”
没饱,但她不能吃了,身体在敲警钟。
南初瘪嘴,摇摇头。
林陆骁笑了,夹了一颗伸到她面前,“张嘴。”
南初托着下巴,乖乖张嘴。
他嘴角噙着笑:“这不是还能吃?”
南初:“你喂的,还能再吃一个,不过也只能一个,吃多了,我明天拍照肯定会肿——”
话间,林陆骁已经喂进去三个,小姑娘被塞得满满一嘴,说着不要不要,等他再夹一颗过来,还是乖乖把嘴张开,林陆骁笑着放下筷子,挑眉望她,得逞的坏笑:“正好,肿得明天不能拍了,反正也不喜欢你拍的那些,什么玩意儿。”
南初楞了,蹭一下站起来,就跑出去了。
老板瞧见,以为是俩人闹别扭了,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劝慰道:“你小子,悠着点,这么漂亮一媳妇儿气跑了你上哪儿找去。”
林陆骁结了账,追出去,小姑娘刚把嘴里的咽下去,他插兜慢悠悠晃过去,伸手揉了揉她脑袋,“不逗你了。”
俩人都不是傻子,南初知道林陆骁有多不喜欢自己拍的那些平面,有些尺度大的,她还没给他看过,要看了,估计依着他的性子都能气成九鼎香炉,直冒烟的那种。
她砸砸嘴,“林陆骁。”
男人拉她往广场中央走,自然地走到外侧,将她护在里侧,低声轻嗯一声。
两人认识早,按照现在发展,她要是再主动点,说不定明年连娃都抱上了,但眼下不是考虑这些的问题。
“老实说。”
“什么?”
早晨七点不到,雾还没散尽,广场行人渐多,城市面临苏醒边缘。
两人就牵着手,慢悠悠地走。
“你是不是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对我嗯……”她很含蓄地问。
男人停下脚步,头顶一声哼笑,不屑的,十分嫌弃,“屁!十六岁你毛都没长齐呢——”
南初:“那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难不成在部队里,你一下就喜欢我了?!”
女人好像对这些问题格外执着,当初沈牧就在他耳边科普过类似这种——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穿什么衣服?
我跟xxx谁好看?
你跟那xxx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做过什么,到哪步了?
幸好对于林陆骁来说他没前任,所以前女友的对比问题省略了。
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她的。
这个问题,他真没答案,自己也曾在一个晚上关灯想了好久,发现自己对这姑娘十分在意,那晚上网搜了不少关于这姑娘的新闻。乱七八糟的八卦杂志东拼一块西凑一块,也算是把这姑娘的这二十几年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就连一些不着边际说她父亲是黑社会的新闻都看了。
然而,看多了那些,心却越发疼,小小年纪,到底是承受了多少。
但转念一想,幸好,遇到他了。
他把人一提,拎上车,塞进去,倚着车门说:“小时候,喜欢枪,坦克飞机,我父亲就带我去军事馆摸了一把,回家就哭着闹着要去当兵,我父亲说当兵苦,要吃很多常人吃不到的苦,我那时候不信,上了军校,体会到了,确实苦,泥地里打滚都不算事儿,野外生存的时候扛枪被人俘虏,泡在冷水里两天也都扛下来,但到现在都没后悔过当兵这件事,我这人专一,甭管什么时候喜欢的,但喜欢一件事儿,就能很久很久——”
他关上车门,绕过车前盖,钻上驾驶座,“倒是你——”他一顿,去启动车子,冷哼:“前车之鉴还不少。”
南初仔细琢磨,他说的前车之鉴,无非就是媒体在报道上瞎写的,冉冬阳、蒋格之流的一些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绯闻男友。
“那都是瞎写。”
林陆骁不在乎,拍拍方向盘,瞥她一眼,痞痞一勾唇,意思——反正我这车已经把后头都堵死了。
话虽那么说吧,但南初这身份确实有点尴尬,回程的路上,她试探性地问了句:“咳咳——咱就做个学术讨论。”
林陆骁瞥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