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一双美目从她身上落到周围的景致上,凝神多看了几分,嘴角带着一丝深意,满意地点了点头。
她说完给他留下一枚眼神,转身到林中折下一根粗树枝,用携带的刀具将其削尖做成捕鱼工具,试了试尖锐程度后满意地走到河边,弯腰褪去鞋袜,又将k腿、衣袖高高挽起,圆润的脚趾轻点河面,春季微冷的水温令她不禁打了个寒颤,但一咬牙还是下了水。
林婉十分上道:“那在下这便献丑去抓鱼了。”
姬云彦一颔首翻身下马,伸出白玉素手在马身上轻拍两下,温声道:“汤圆你也去吧。”
“汤圆通t毛se雪白,唯有头顶处有一绺黑se鬓毛,不是更像漏了陷的芝麻汤圆吗?”林婉看着他心漏了一拍,移开眼神摇了摇头,“我虽然很想将马也与你的凑一对,可惜墨风从小马驹的时候便一直跟着我,好些年了,它习惯了,我也习惯了。”
林婉掩唇轻笑:“阿彦可高看我了,我哪里有那般文艺,不过俗人一个罢了。”
“就这里吧!三表姐说这照月河里的鱼养在从山顶下来的山泉水里,最是肥美。”林婉打量了四周一圈,确认后跳下了马背,转头冲他道。
“俗人好啊,我也是俗人,不过俗人肚子饿了可是要吃饭的。”姬云彦眼波几度流转,冲着那照月河下巴微抬,示意她。
??我记得好像跟大家说过,之前看贴吧,有人说文很h暴,下边的评论简直和谐的令人感动,都是鼓励作者的,我到了一看,真的挺感动,所以为了这些小可ai我也会尽量写好这本,但是人的上进总归得有动力,这麽凄惨真的会丧失更新的动力,因为既然大家不喜欢,我g嘛不去更新那些我一直当成亲儿子费劲构思写了两三年的长篇呢,毕竟那写的是我的信仰,十年八年即便没人喜欢我也会更新下去,而这篇本就是一时起兴,因为有这麽多可ai的人而舍不得、因为我觉得不能对她们不负责任而放弃……
??反正最近很丧很丧很丧,乱七八糟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麽,最近人气下滑得玻璃心泛n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玻璃心,就先嘚嘚这麽多吧……
他开口林婉没有不允的道理,只得惋惜道:“我不太会完整剥下兔皮,只能带回去处理了,届时我学些nv红帮阿彦做顶兔绒帽吧。”
他听此话面上露出一丝遗憾,却也没强求:“我还以为你会说什么正因为通t白se,那头顶一处黑更为明显,不如依据此来起名之类的话。”
她有些意外地看了眼大白马,发出一声轻笑:“我本以为阿彦这般神仙一样的人物会给马儿取个素雅的名字,没想到取了这么有趣儿的名字,为什么不叫芝麻呢?”
进山不多时,林婉注意到右侧有动物过草丛的沙沙声,利索地张弓一箭s出,听到钝器入r0u的声音后,翻身下马去找中箭的猎物。
姬云彦寻了个岸边的位置盘膝坐下,看着河中那个举着简易鱼叉俯身观察缓缓移动的人,有些心疼,但随着他的注意力游移到她0露的肌肤上时又不禁神se一暗,目光从她的侧脸下落到细白的脖颈,在她曼妙的身段上转了两圈,又落到她没在水中的
“那便多谢了。”他面上带笑说着谢语,林婉却看不到多深的谢意,就不知是被他内敛遮盖了,看不出实际情绪,还是他确实并没有多少谢意,极难攻略,她不禁暗自叹息。
本来是应该有随从跟着他们去捡打到的猎物、回收箭之类的,可是她既然都包场防止别人打扰了,定然不会让随从跟着破坏两人的独处氛围。
林婉将兔子装到墨风身侧的袋子中,翻身上马,脑中搜索着从姒渃那里搜寻来的信息和地图,绅士地在姬云彦斜前方带路。
两人调笑间便到了那狩猎场,林婉一早就先与负责的人打好了招呼,做足了准备工作,他们带上了足够的工具和武器便进了山林。
姬云彦自然不是那种怕血之人,凤眼含笑,心里打着自己的算盘:“我不喜欢吃兔兔,只喜欢兔毛制成的衣帽,不如阿婉抓鱼给我吃吧。”
“墨风乖,自己吃草去!”林婉将马背上携带的工具取下放在一旁,又怜惜地0了0大黑马的头,它欢快地打了个响鼻,极通人x地跑到周围吃草了,“不如让你的马也去吃草吧,它俩也能搭个伴。”
就是有人会觉得你人气不好盗了就盗了,谁稀罕你写的东西,还防盗?多此一举,自以为自己是什麽?但是就算我写的不好,这些至少是我辛辛苦苦熬夜码出来的,再怎麽样也是属於我的文字,不论好与坏,也不想看见别人随意偷拿了去……
“芝麻?”姬云彦微微偏头,似有不解,微风吹开了他的面纱,露出原本挡住的些许俊脸,能看见他一侧g起的唇角,光洁尖俏的下巴,半遮半掩也使得他俊美中带着些神秘,“它可是一匹白马,为何要叫芝麻?不如你的墨风改名叫芝麻b较合适。”
“看!兔兔这么可ai,你要吃兔r0u吗?”林婉拎着一只被一箭穿头的白兔大耳朵晃悠着,浅笑着问姬云彦,血珠子顺着洁白的兔毛滴滴答答地落到草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