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了口气,却见林博远继续道:“只是这手段,若用在自己人身上,一而再再而三,总会令人心寒,不是吗?”
魏征一僵,今天的林博远也罢,林若也好,都陌生的让人不敢认……以前的林博远出了名的本分老实,林若也是纯然无害,可是现在的他们,却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不由轻叹一声:殿下啊殿下,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
终于清静,林若脚下便是一软。
林博远轻叹一声,转身将他背在背上:“我们回家,啊?”
“嗯。”
对林若来说,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伯父的背上更温暖安全的地方,从他记事起,伯父就每天早上背着他去上工,晚上再背着他回家,两个人慢慢走着,轻声说着话,世界安宁如斯。
背着宝贝侄儿,一向善于言辞的林博远却发现自己完全找不到话头,没有人比他更明白那个小书童在自己侄儿心里的分量。
他们不是惯于呼奴使婢的大户出身,他不善敛财,林若三岁的时候,他才勉强雇了一个仆妇,给他们洗衣做饭收拾房子,然后林若六岁的时候,他才买了府里第一个家仆,就是小书。
小书与其说是来做书童的,倒不如说是来给林若做玩伴的。
当时他带着林若四处坐馆,林若接触的都是一些眼高于顶的贵公子,如何会把一个穷书生的侄儿放在眼里?平日里呼来唤去都是轻的,甚至有一个学生公然称林若为“下人的孩子”。林博远知道之后,虽立刻辞了馆,可是终究怕这样下去林若会移了性情,变得卑微懦弱,所以咬牙买下小书这个还全然使唤不上的孩子,来给林若作伴。
从那个时候起,两个孩子就形影不离,小书比林若还大了半岁,但显得比林若还要稚气。
小小的林若自己教小书读书写字画画,小小的小书很有“下人自觉”的欢快的替林若跑腿,小书坚持要服侍林若梳洗,偏偏他力气又小,于是林若不得不每天早上和他一起去井边抬水回屋,以方便小书‘侍候’自己……
两个孩子就这样偎依着,一点一点的长大……
十年相伴,十年啊……
林博远眼前一阵模糊,眼中淌下泪水,他尚且如此,让林若情何以堪?
都怪自己,教他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教他仁义礼智、忠孝廉耻,却忘了教他人心险恶、世事艰难……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自己能不老不死,就这样一直背着他,让他永远这么干干净净、无忧无虑的活着,可这终究是奢望,这个被他养的过于干净的孩子,终究要落在红尘中,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走下去……
“伯父。”背上传来少年低弱的声音。
“嗯?”
“您给我生个弟弟吧。”
“嗯?”
“小书说,如果有轮回,他希望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我……所以,如果有轮回,他一定会来咱们家吧?咱们不能让他等太久。”
“嗯,”林博远勉强一笑:“好。”
这么多年他没有孩子,不是他不能生,而是不想生。最初是为了逝去的妻儿,后面是为了林若。只要想想有了自己孩子,他会一天比一天忽略林若,他就忍不住心疼……他这样想的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可到底还是因为这个可笑的理由,拖延着自己的孩子的出生。
如果生个孩子能让林若感到安慰的话,那就生吧!
开口道:“小书从小就傻乎乎的,一天到晚乐呵呵,一看就知道脑子缺跟弦,你知道伯父当初为什么会挑他吗?”
“为什么?”
“因为小书啊,像极了你三叔,大大咧咧的,什么话都敢往出说,整天就知道上山打鸟、下水摸鱼。当时我觉得他们不仅性子像,生的也像,后来小书大点了才知道,哪里是生的像,分明就是天天在外面野,都被太阳晒的跟煤球一样,鼻子眼睛都分不清了……”
“后来你偷懒儿,给他取名字叫小书,我每天听到你对他‘小叔’‘小叔’的叫啊,心里别提是什么滋味了,让你改你又不听……”
林博远话没说完,就听到林若趴在他背上,吭哧吭哧的笑,笑的浑身发抖,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将他后背浸shi了好大一块。
哭了好,哭了好啊!
林博远轻叹一声,低声道:“早知道我是要当官的,当初就不该挑了他,说不定这会儿在山野之中,活得自由自在……”
——
小书的灵堂,林若坐在地上,向火盆里扔着纸钱。
原来不仅不怕热,连火都不怕了吗?我果然是妖怪,可既然是妖怪,为何如此没用?既然是妖怪,为何看不见小书的魂魄?
一旁从人劝道:“公子,太医说您要好生将养,先去歇着吧,这里小的守着就好。”
林若摇头道:“如今天气炎热,便是用了冰也无济于事……我陪他一晚,明儿一早就送他入土为安吧。”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