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午后,那对父子一起来到事务所。事先并未打过招呼,但总得来说,算是预料之内的事情。
父子二人以相同的姿势坐在办公桌的对面,双双垂着头,低着眉,手撑在膝盖上,活像两尊并排而立的罗汉雕像。
首先开口的,是父亲。
相隔一日,大叔的声音又沙哑了几分,眼睛肿肿的,一脸疲惫。
「那个——我看过宅子了。」
「我知道。小爱告诉我了。」
「小爱?」
「就是昨天陪你去看宅子的少女。」
「哦,是她啊。」大叔喃喃道。随后,他似乎经过一番挣扎,才沉声说道,「那个……在宅子里面,我看到了……看到了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哦,是吗?」我若无其事地回应。
「汐美,她……」
「汐美?」
「啊,汐美——她是我的妻子。」
「原来如此。」我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然后呢?」
大叔又沉默了大约十秒钟。看得出,他在极力保持镇定,两腮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下颌时而放松,又时绷紧。
「我和汐美,是在镇上的快餐店相识的,回想起来,已经有将近三十年了。那时候,我刚到这座小镇上打拼,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为了节省开销,每天只吃一顿饭——就在那家快餐店。」
大叔缓慢的语调,恍若叙述的年代一般悠久。想必,他内心的光景,已然回溯到那段往日的岁月中了吧。
「那是家规模很小的家庭餐厅,算上老板和店员,一共只有四个人,汐美就是店员之一。他们四人轮流倒班,既充当厨师,也充当招待。四人的手艺中,我最中意的,是汐美做的猪排饭——猪排裹着薄薄的面包屑,炸成金黄色,外焦里嫩,油而不腻,配上洋葱和煎蛋,以及一碗热气腾腾的海鲜汤,对那穷困的我而言,堪称珍馐美味,那回荡在口中的味道,我这辈也忘记不了。
「那些日子,我只挑汐美当班的时间才来快餐店用餐。每一次,也只点汐美亲手做的猪排饭,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汐美往往都站在我旁边,一手抱着托盘,一手轻掩唇角,看着我的吃相轻声微笑。
「就这样,久而久之,我和汐美在猪排饭这条特殊的红线牵引下,产生了感情。与此同时,我的生意也有了起色,赚得了当年的第一桶金。我用这笔钱买了一枚不大的鑽石戒指,跑去快餐店点了猪排饭,付账的时候,把钱和戒指一起交给了汐美。她依然一手抱着托盘,一手捂着嘴唇,眼泪却淌个不停。身边传来老板和伙计的鼓掌声,而汐美终于在大家的鼓励中,点了头。
「从那天起,汐美成了我的妻子。我们在镇上的教堂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出席的来宾不过寥寥数人,却成了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第二年,我和汐美的爱情结晶——阿助——诞生了。此后,汐美辞去了快餐店的工作,作为全职太太在家照顾我和孩子的生活起居。也许是托她的福吧,我的生意也蒸蒸日上,手头宽裕了许多,便在镇子中心买了土地,盖了那所宅院,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度过几年幸福的时光。
「可好景不长,又过了几年,大概是生意越来越兴旺的缘故,我开始得意忘形起来。整天不归家,在外面花天酒地,对家里的事情全然不理不睬。每次回到家里,又总喝得酩酊大醉,若在外面遇到不顺心的事情,甚至还会对妻子儿子拳打脚踢。儿子终于对我这个父亲忍无可忍,高中一毕业,就从家中逃走,再没回来。而作为父亲的我,竟连他的去向都不闻不问,回想起来,也真是不称职到了一定地步。只有汐美一如既往地照料着我,每天买菜、做饭,为我Jing心准备菜肴,可大多时间,都盼不到我的归来。
「与许多败在风流场的男人一样,我最终毁于一个女人手中——她叫茉莉,年轻、漂亮,很会讨人开心,在意欲极度膨胀的我眼中,不知比早已青春不在的汐美好上多少倍。我决定和汐美离婚,同茉莉在一起,却不能让汐美知道我有外遇的事情,否则她会分走我至少一半的财产——现在想想,就算那时汐美知道了茉莉的事情,以她的性格,也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吧。可那个时期的我,满脑子只有金钱利益,忽视了汐美的本质。我想尽办法,让汐美同意离婚,可她说什么都不肯,哭着喊着,甚至跪在地上,要我告诉她,她究竟做错了什么。无计可施之下,我干脆不再回家,跑去和茉莉住在一起。
「突然有一天,我接到了汐美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十分开心地说,她为我准备了一份惊喜,会让我重新回想起当初快乐的时光。她一再要求我,晚上一定回家去,无论几点,她都会一直、一直等着我。我不想再和她纠缠不休,便敷衍地答应了她的要求,其实那个时候,我已和茉莉乘上了离开小镇的火车。
「我有的是钱,无论和茉莉到哪里,都可以重新起家。至于镇上的宅子,既算不上豪华,又有了年头,就留给汐美好了,多少算是我的补偿——那时的我,是如此认为的。很傻,对不对。
「从那以后,我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