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一辆黑色宾士优雅而安静地停在t大校门口。
「欸!你看,那辆宾士是谁的啊?大清早的,这么嚣张。」
「你不知道?听说两个月前有学生在学校附近车祸死了,好巧不巧对方家里还是个有钱有势的大企业,学校现在正头痛这件事呢!这会儿可能是来收拾私人物品的。」
「真的假的?咱还是离远点,免得惹祸上身。」
「对啊对啊……」
一名身材魁梧的黑衣男子从车里走出,墨镜下的双眼环视四周,不耐烦地皱起眉头。
此时正是准备上课的尖峰期,校园内随处可见熙来攘往的学生,跑的跑、走的走,但不管是谁,见了黑衣男子立马回避到方圆一公尺外的范围。
对于这样的特殊待遇男子完全无动于衷,逕自朝男子宿舍的方向走。
真搞不懂少爷放着舒适的家里不住,非跑来这种又破又旧的地方住,是什么意思。男子叹息,在心里暗想。
将近百年歷史的校舍,被无数双脚踏过的楼梯,早已无法分辨原本的顏色,角落藏着没打扫乾净的灰尘,偶尔还能在路上看见垃圾,有些贴在墙上的磁砖掉落却没有补上,gui裂的缝隙渗进污垢。
男子故意忽略糟糕的环境,快步走上三楼,来到104号房。
「碰!碰!碰!」
余小天在睡梦中依稀听到敲门声,可是他实在懒得起床,决定装死到底。
「碰!碰!碰!」
「碰!碰!碰!」
以为对方会放弃,没想到竟然死活赖着不走,今天早上可是他最愜意的早晨,没有课也没有打工,本想好好享受,孰料一大早就有人打扰。
「啊,会不会是那个在外面鬼混的室友?」余小天突然想到,囁嚅道。
对方平日没有找他麻烦,这种时候还是帮一下吧。余小天恋恋不捨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瞇着眼,打开门道:「谁啊?」
见到这副情景,男子在心中摇头叹息:少爷的个性我是越来越搞不懂了,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邋遢的人。
男子心里虽这样想,但面上仍保持冷淡:「我们已经确定你就是昨晚捡起红包的人,我家夫人是放红包的主人,请你跟我走一趟。」
余小天被阳光刺得闭上双眸,只能依靠声音判断,但由于刚起来,脑袋还处于停滞状态,导致他根本没察觉眼前的人是陌生人,何况室友的声音是如何,他也不清楚。
余小天挖了挖耳朵,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道:「哈~抱歉,我没听清楚,可以再说一遍吗?」
男子看了一眼余小天,以自身经验判断带离他的最好办法就是:打昏他。虽然其中参杂自己的私心,不过这的确是最迅速的方法。
在余小天还未察觉对方不是室友时,男子便劈头朝他的后颈击去,霎时,余小天眼前一黑,华丽丽地昏倒了。
余小天睁开眼便发现自己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暗红色调的客厅,Jing雕细琢的木桌椅、玫瑰色的壁纸、旁边摆放着一个小茶几,小茶几上有玻璃花瓶插着一朵玫瑰,旁边还有一个镶金边的沙发靠椅。
余小天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在作梦,立刻,脑袋清醒一百倍。
「我代替守叔向你道歉。守叔,我是要你『请』人,而非绑架。记住,没有下次了。」
余小天看着妇女,估计大约四十六、七岁,画着浓妆、带着方匡眼镜,尤其是那不苟言笑的模样,带给人严肃的形象以及强烈的压迫感。
而妇女口中的「守叔」大概便是站在一旁的黑衣大叔。
「是,夫人。」守叔微微欠身,恭敬地答覆。
「啊!就是你把老子绑过来!难怪声音这么熟悉!」余小天在守叔说完话后,脑袋立刻反射今早的发生的事,激动地站起来,指着守叔愤恨道。
妇女对于余小天的行为并不在意,淡淡地开口:「余小天,在t大唸书,无父无母,和餐厅老闆蓝店长是好友,喜欢系花白富美但迟迟不敢表达心跡。」
余小天恼羞成怒地坐回位置,盘起双手,瞇眼看向妇女道:「你想要什么?不对,你是谁?」
妇女眼镜下闪过一抹Jing光,原本以为余小天跟他的名字一样天(没)真(脑),没想到其实不是如此。
妇女刻意回避第二个问题,回应:「昨晚你捡到的红包是我刻意放的,作为我儿子冥婚的聘金。」
余小天耸耸肩,表示并不介意对方忽略他的问题,但是,要有多雷人才能碰到「男鬼+同性恋」,他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然碰到这档子事,何况他根本不喜欢男人!。余小天同志在内心悲痛地想。
「很抱歉我做不到,你还是另找他人吧,红包我会交还。」余小天严肃地盯着妇女,妇女面无表情地回应:「拒绝可以,但我家儿子已经看上你了,恐怕你这辈子都很难摆脱得了他,甚至会倒一辈子的霉。这样吧,我把我的联络方式给你,哪天你回心转意随时打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