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幸运的那天,确实有发生一件特别的事──我第一次对他產生了远不止于「喜欢」的爱慕。「幸运」消失着宛如棉花糖的消融,即使看不见,却是在的。随我的爱意一起。
或许心怀浪漫的算命师会断言,我这是把一辈子的好运拿去交换一缕机缘,只为遇见一个人。
大概吧,是或不是,都无所谓。
能以「凡人」的姿态掌握自己的人生,我觉得就很好。
等红灯的时候我能趁机去亲亲我的恋人、车班会误点那便早点出门、尽人事后倘若结果不如人意,也不用太介怀。错过路边的鸡腿便当的话,腆着脸找恋人撒娇,很可能会获得一顿烤鸡全餐。决定一起租房同居时,为了营造仪式感,我们特意去翻农民历,在最近一个「宜移徙」的日子搬进新家。农民历上「宜嫁娶、宜安床」的日子们被我们好玩地用萤光笔画线,但情之所至时,即使被日历警告「是『忌』喔!」也没人在意(以及我的技术总算获得肯定了)。幸运色是粉红色的那个月,他会每天为我烤一颗洒满棉花糖的草莓玛芬。
曲折而快乐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还会有更多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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