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开电筒,对直照到他脸上,落井下石兼幸灾乐祸的说:“活该呀你,谁让你存心恶作剧。”
“你怎么在啊?”凌雪在我身后问。
我欣赏杂草坪上的闹剧太入神,不知不觉中,凌雪已走到我身后,我竟毫无察觉。我要活在乱世,肯定会死的不明不白,警惕性太低。
“你不是不住校吗?怎么在啊?”凌雪又问。
说谎是我的特长,瞎掰是我的专利,我脸不红,气不喘,不需准备时间,立马张口应答:“我惦记着英语功课还没做,睡不着,就起来溜达溜达,然后就来了学校,想早点进教室把功课做完,可惜进不去。”
“哦。”凌雪打开教室门,回头看着我,说:“进去吧。”
我走进教室,问她:“你怎么这么早来教室?”
她习惯的打开第二盏日光灯,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我每天都会很早来教室,只是今天她们太吵了,我醒后就不想再睡,所以来的更早而已。”
我装傻,明知故问:“哦,是吗?这么早来做什么?也有功课没做。”
“看书。”凌雪从书桌里拿出一本书,是安妮宝贝的《莲花》,“早上的空气很清新,教室里很安静,独自坐着,看看书,静静欣赏些优美的文字,用笔尖记录下内心的感受,感觉很舒服,像……轻松的躺在清香的花丛里,我喜欢这样。”
“那,朗老师给你的《莎士比亚全集》看完了吗?”我随口一问。问完后我当即后悔起来。
当初万义把书交给我时,我心里很佩服凌雪,想我有时连“莎士比亚”和“伊丽莎白”都分不清,她却有能力看《莎士比亚全集》,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我想,把书交给她之后,她或许会兴致勃勃的谈论书里的内容,我却像个白痴样一无所知,岂不是要出大糗。我这个人是不怕出糗,但要分情况,在她面前出糗是我最不愿意的事。我觉着不应该做那种猪头,我该把《莎士比亚全集》嚼得滚瓜烂熟才对。
我就怀着那种讨女生欢喜的心情,颇兴奋的翻开了书页。我发现,里面的字基本都认识,可拼凑到一块我就是不知道它们想干嘛?我又没法子找莎士比亚问个清楚,于是乎,我抱着“明天再研究”想法无限次跳过,到头来只记住了最后一页上的话。最后一页是朗老师自个用胶水沾的,上面用正楷写着:什么是真正的人才?学识占其二,品性排第一。
但愿她别真和我讲《莎士比亚全集》的事,那我就真成了自讨没趣的傻逼了。
“呃,没有。”她吐了下舌头,很可爱,“看了一小半,看不太懂,我把它收在家里的抽屉里,以后会看。朗老师对我很好,我不会辜负他的好心。”
“呵呵,我相信你。”我庆幸着挠了挠头。嗯,朗老师对我也很好,曾让我和凌雪成为同桌,去世后又让我把书转交给凌雪,两度赐给我接近凌雪的机会,的确是值得称道的好人,我说:“朗老师真有先见之明,那时候就能知道你会喜欢上看书,了不起。”
“嗯,是呀,朗老师看上去很凶,其实心里很关心我们。我一直想去给朗老师扫一次墓,可惜不知道老师葬在什么地方。”凌雪流露出淡淡的哀伤。
我说:“没关系,收拾朗老师遗物时,我见过朗老师的两个侄子,大侄子叫万贵,是我好朋友的老爸,二侄子叫万义,是县医院的骨科医生,两人都可以找到,找机会我去问他们朗老师的墓地在哪里,我们再约上小学同学,一起去给朗老师扫墓。”
“嗯,好,到时你一定要约我。”
“一定,那,算不算约会。”我灵机一动,含羞一问。
凌雪约为想了一下,说:“算——吧,朋友之间那种。”
我虽不绝望,但有点失望,为了不让凌雪看出来,转移话题问:“你为什么会喜欢看安妮宝贝的书?”
凌雪把书翻了几页,右手撑起脸颊,说:“我也说不清楚,大概是感觉吧。其实,我更希望自己能写出优美的文字,和许多的朋友一起欣赏。我常常会出现一个梦境,也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碧蓝的天空下,一片五彩缤纷的花海中央,有一间洁白色的小屋,屋外用篱笆围出一个小院子,我坐在院子里,喝着香浓的咖啡,品赏着优美的文字,指尖在小巧可爱的笔记本电脑上游走,跳跃,记录下所有令人愉悦的事物,偶尔伴着温馨的音乐小睡。嘻嘻,是不是太童话?”
我说:“不会,你的梦想一定能实现,我相信,你会很优秀,会写出最美好的文字。对了,我觉着你现在就可以写呀,可以去参加新概念大赛,或者其它的什么大赛,我想那样的话,你很快就能够梦想成真。”实际上,我自己并不喜欢网秀、比赛、选秀之类的玩意,不喜欢靠着走这类巧径一夜成名,觉着很别扭,很不习惯,很像哗众取宠。或许有人是为了印证自己的能力,有人是想追求真心的梦想,但我依旧很不赞同,认为大多还是因为名利心作祟。不过,仔细想想,我自己也挺可笑,乱七八糟的社会中,充斥着名利的世界里,有名利心是很正常的,反而是我不正常而已。也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