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竖起大拇指,“你们院长可以,说话够狠够刁!”
叶文廷认同的点头:“那老头儿,最会拐着弯儿的骂人。”
叶文廷很爱惜他那辆摩托,我看见他在周末休息时洗车,就像给个人洗澡,一丝不苟的面面俱到,擦的锃亮,放进车棚里,等着上班时骑。
但,很不幸的是叶文廷再次遇见方奇后没几天,那辆他一心喜爱的摩托就被他卖掉了,说是方奇不喜欢坐后面,嫌冷还嫌不安全,最后他买了个轿车,还都是方奇开,他只负责坐车,看见他心甘情愿跟着方奇的样子,小家碧玉般服服帖帖,我忍不住的有些气馁,这结了婚的男人啊,全成了老婆的奴隶,还失去了自我,也淡忘了自己的喜好,整天就会跟老婆腻在一起,看了就让人来气。我们那帮同学里就属叶文廷最怕老婆,当年最不学无术最能打的人啊,万万没想到。
还记得第一次陪叶文廷去方奇家以前住的地方,想找方奇谈谈,结果人家几年前就搬走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那日,暮色刚刚降临,那些曲折的街道和小巷顿时更显得幽深。我们走在黄昏的街头,那个住着他的爱人的地方显得无比神秘,我对它不禁好奇的期盼起来,怎么还没到?
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路时,叶文廷说:“以前她总在这儿等我。”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那是一座很普通的临街小楼,看上去老旧简单,剥落的墙角,不够整齐的台阶,这里恐怕有二十多年了吧,早已年久失修。楼道口挂着一盏方形灯,灯不亮,闪烁着昏黄的光芒,给人的感觉就仿佛在风中飘摇的一盏油灯,忽明忽暗,给这个楼里披上了一层陈旧气息。
走上楼,敲门,耐心等开门的人来,想象那会是个惊喜的偶然相遇,可是,门却没有开,邻居探头出来,叶文廷问方奇是不是住在这里?那人告诉他,她家几年前就搬走了,至于搬去哪里,他也不知道。
叶文廷听后有点情绪低落,垂着头走出那小楼,站在楼下叹气,我只能安慰的拍拍他。
再后来,叶文廷给我打电话说要请我参加婚礼,吃婚宴,但要带红包去,不带就不让去,我故意逗他,“你跟哪一个结婚啊?”
“方奇啊,还能跟谁?”理所当然的。
我就哈哈的笑,还能跟谁!十年前就是她,现在还是她,还能是谁?没有了,就是她!一直是她!从一开始,到以后,他这辈子恐怕只想跟着她了,还能自动自觉的从一而终。还曾记得他笑他后母傻,他又何尝变得比人家聪明了?他不是也一样的傻?还过犹不及,十年如一日的傻。
生活,有时是个很神经的问题,我们不断地与岁月、与光Yin纠缠,总是有太多的烦扰、痛苦与忧愁,那么,就必须要找一个出口,一个私密的出口,被方奇唤作小叶子的人找到了,也会一直走下去,带着野性的骄傲与卑微…
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到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所以,没有爱的缠绵,那将是一种玷污。
叶文廷和方奇的婚礼很有意思,那天,让叶文廷穿一套白色西装配新娘的白婚纱,他说就是打死他也不穿白西服,非要穿深蓝色的西服,原来是他嫌白西服像医院里的大褂,穿上它就仿佛不是去参加婚礼,而是去上手术台做手术,他嫌太晦气,坚决的不穿,打死也不穿。
穿着深色西服,Jing神抖擞着面带微笑的叶文廷,潇洒英俊,颀高身材,有种玉树临风的感觉。那一天,他比什么时候都意气风发,欢乐开怀,他一直笑着紧紧拉上新娘的手,婚礼进行曲响起,在众人瞩目中,两人缓缓走上台来。
那天的方奇,漂亮的不像话,一如璀璨的新星冉冉升起,缓缓的坠落凡间,洒下一片绚烂的缤纷,美丽异常,这就是叶文廷盼来的新娘,专属于他一个人的新娘,我看见叶文廷专注的目光,闪着灼灼的光彩,眼睛再也舍不得一刻的离开她。
我心想这女人化了妆怎么跟换了个人似的,全都成了杂志上的封面女郎,性感尤物,令人垂涎不已,怪不得叶文廷看着方奇就笑个不停,因为他不光离这个尤物最近,而且还能随时随地的摸到和亲到她,呵呵,着实令人艳羡无比。
那天,叶文廷高兴的不行,更嘻嘻哈哈了,嘴也合不上,他是全场最最得意的一个,终是捧得梦中情人而归,这个梦不知他做了多少年。
亲吻新娘时,大家起哄吹口哨,他笑着低头吻上那个人,双眼注视着方奇,仿若此刻只有他们俩,忘记了所有人的存在。
他对着话筒用男中音款款深情的说道:“谢谢方奇,谢谢你,我终于把你娶到手,我太高兴了!现在,就是我活了快三十年来最高兴的时刻。它是我多年来一直都在做的同一个梦,你是梦里唯一的主角,也是唯一的高 chao,现在终是美梦成真!”他的高兴劲儿就好像要当众疯狂的大笑起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