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盛夏,军训。
新生永远躲不过的噩梦。
我上学早,17岁,上大学。
我庆幸录取我的大学只在本校军训10天,而不是像别的学校一个月半个月住在军营。对于咸鱼本鱼来说,像我这种废物别说训半个月了,就是早睡早起不带手机这几条,就能让我心梗到无法呼吸。
酷暑,祈雨,还有一抹蓝色军装的亮色似乎成了我对军训的所有记忆。
只记得第一次看见他觉得他有些矮,有点傻乎乎的,还有些青涩,看起来不像是参军很长时间的军人。
我承认,我三观跟着五官跑,初见他倒不觉得有多帅。
他也许是太紧张了,第一次带学生军训,穿着崭新军靴的脚绊在了Cao场的管子上。
我看着他一个趔趄。
也许是北方的孩子普遍身高都挺高,那时候我身高就窜到了166,我站在排头,他带队就站在我旁边。
他比我还要矮些,我目测应该是164?我不确定。
“教官小心。”
我甚至要伸出手去扶他。
但他并没有多狼狈,似乎只是晃了晃,就站好了。
我默默放下了伸到一半的手。
他冲我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很青涩,还有点害羞。
我看见他的脸颊上有些rou,一笑起来很可爱(如果一个猛男能用可爱来形容的话)。
是因为不怎么跟女孩打交道吗,我甚至看见他脸上的红晕,不怎么明显,在他小麦色的脸庞上却意外的让我一见钟情。
“咚!咚!咚!”
我不知道我心脏跳动的声音是不是大得所有人都能听见。
我只是知道,那一刻,我仿佛闻见了风的味道,看见有无数烟花炸开再归于平静。
我甚至不记得我有没有丢人的同手同脚。
但接下来就没有什么时间给我理清我的心思了。
对于一个能躺着就不站着,没什么理想,只是想混吃等死提前退休的咸鱼来说,就算是训练量不大的军训也让人觉得难熬,我想念寝室的电风扇,想念nai茶店的红茶,想念我不大的床。
但炫耀似乎是人类的通病,想在喜欢的人面前留下印象,想要他的目光看向我。我军姿站得笔直,算是我一生中军训里面不多的认真时刻。
我直视着他便觉有风徐徐吹过,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喜欢是一件这样让人快活的事情。
我没谈过恋爱,从小到大我对男生的分类也只有好兄弟和不是好兄弟两种。
但是看见他,我好像开窍了一般,自己默默在男生里加了一种——我喜欢的人。
除了身高,他几乎完美符合我对于未来伴侣的所有幻想,健壮,黑皮,不抽烟不喝酒,绅士,有美好的品格,以及最重要的我喜欢。
我初中时就在看网文,启蒙文名字已经记不清,只记得是女尊文,男主是个猛男,职业忠犬暗卫,忠犬几乎成了我为数不多从未变过的xp。
我后来看的文越发广泛,所有性向都有涉猎,但是无论怎样,我喜欢的无一例外,都是高大健壮的男性。
我只想看他们雌伏,后来发现,哦,这叫第四爱。
到了大学,我完完全全知道我自己和别人不同,我甚至一度踌躇自卑。
他出现在我十七岁的夏天,我本以为这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暗恋。
他甚至不敢用手碰女同学,只是用本夹去托着我们的胳膊,去一个个纠正我们的军姿。
我渴望和他说话,甚至渴望他能注意到我。虽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他不小心碰到女同学还会脸红,这是我朋友小a跟我说的。我被他可爱得冒泡泡。
我朋友小a是个和我不太相同的女生,她喜欢表现自己,也善于表现自己,她开朗,健谈,会弹琵琶,是个万粉的画手,样样都很厉害。她和教官关系不错,挺让人羡慕的至少我挺羡慕的。
起初我和小a还讨论过我们教官和他偶像(另一个方队教官)的强强cp,我们为了这对cp嗑生嗑死,我从没想过最后我会是那个拆家人。
后来休息时方队拉歌,我和小a还一起去唱了歌,虽然是教官怂恿的,但是我还是挺开心的。
军训第?天,教官捡起一片叶子,不知道他想干嘛,但是他很宝贝那片叶子,被风吹掉了,我跟他说叶子掉了,他捡起来吹了吹放好,后来叶子丢了,他还问我看没看见他的叶子。很可爱,像个小孩。但我一个才十七的小屁孩也没什么立场嘲笑一个二十二的人幼稚就是了。
军训第8天,我和教官也很熟了。
我甚至私下加了他的微信,每天跟他安利学校哪家的菜好吃。他还跟我吐槽我们学校饭没他们部队好吃。
我不知道我哪来的勇气,送出了我自制的书签。
那是一个很简陋的书签,我画画不是很好看,但是我还是不自量力地在空白书签上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