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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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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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乱了我的脑子”。他充当我生活的话事人,高高在上地决定我的一切发展,我内心虽基本不乐意受他的掌控,有时碰上悬而未决的问题,第一个想到要询问的难免是他,然而想及他终日里的忙碌,我决定最好不以琐事打搅他,当我这样做时,他反而以为同他疏远,而对我大为光火。

    公爵对白色有特别的钟情,这显而易见,他喜爱赞美纯粹而无暇的事物。白色建筑,白色雕塑,白色花朵是他所喜爱的,同时还有白裙的少女,白衣的孩童,冬日里的落雪,他也偏爱浅色眼珠的人。在我的猜测里,这份异常执着的钟情多半与宗教相关,他的宗教中神着白衣,神使白翼,信徒又是神温顺洁白的羔羊,这对于他必然有某种精神上的指向意义。是的,即便这许多年他不断教我神学,我依旧无法信仰,虽然亦不妨碍我在他面前伪装成如他一般虔诚的信徒。

    然而偏爱白色没有更改他对红色原始恒有的热爱。偶尔,公爵会跟我描绘雪后的狩猎,鲜红血液泼洒在白雪上,炽热的色彩冲撞,那场景再美不过。还有婚礼上的葬礼,出生时的死亡,公爵觉得这些悖论多么美妙,人类都应该在这样纯粹生存与毁灭的碰撞前顶礼膜拜。他对纯粹的美的追求中藏着一点自毁的影子,这无疑是很危险的,无论对别人还是他自己。

    在宗教影响之外,我倒很愿意知道什么样的经历造就了他如此尖锐的性格。有一回我问到他的童年,他没有试图遮掩,或者说他几乎从不在我面前遮掩,而对我从始而终地坦诚。

    他对我讲诉了来自两个贵族家庭的父母相互之间的倾轧、背叛与表是心非,每天夜里父亲都带着一名美艳的女子进入卧房,第二日醒来后那女子又会被强势而善妒的母亲杀死。“她不爱我的父亲,又不愿别人触碰他。”公爵这样描述他的母亲,不带特别的温情,“大多数情况下她交给专人去做这件事,有时,当那个女子尤其动人,她就亲自动手,并用战利品的鲜血涂抹自己全身,以为这样能保持她的青春。”

    “愚蠢的女人,”公爵嘲笑道,背着手随意地逗弄着笼里的金丝雀,“她不知道死的阴影逐渐向她迫近,衰老丑陋的心已叫她每个毛孔中都散发臭气。”我猜测这是公爵投身宗教的起因,其余的,我对他袒露出的旧事无甚可言,唯有将手掌覆在他的手背,无声地表示安慰,他则不痛不痒地将手拿开,告诉我这没有什么。

    “也许就是这样当初我才喜爱你的母亲,她是一条清澈的溪流,能够一眼望到底的干净。”他直言不讳,剖析道:“人是天然会被美好的东西吸引的,也会被完全相反的东西吸引。要注意的是,小心不要扑到火里去。”

    而即便公爵对我坦诚到如此地步,还有一件事叫他闭口不言,那就是当初为何将我送去别庄六年。无有变乱,无有忧患,毫无缘由我被流放在外,又一天突然被送回他身边。一开始我不问,后来问他也并不说,这个问题如一块沉重的石头,以一种沉默坚定的姿态,好似永远堵在那里不肯移开,只待一日猝不及防,使得水落石出。

    8、公爵 07

    我和公爵共用早餐,这本来是个太过平常的清晨,我原本没想到他对白色狂热的喜爱居然波及到我身上。我当时了无食欲,随手用餐具摆弄碟中蔬菜,冷不丁地,公爵对我说:“你应该多穿白色。”

    我诧异地抬起头。

    “白色很衬你。”这很难称作一个解释,只是他个人的一个观点。你没法叫一个人突然改变习惯,只因为你的念头,随后我意识到,一般人不行,公爵自然有让别人为他低头让步的特权。而我发觉在他身上,我也有某种特权,这权力使我不愿意轻快地歪转自己意志妥协,而相信仍有余地改变。

    对我衣着的在意或许隐隐意味着他终于对我确实的认可,不过我选择拒绝。因为重新制衣太麻烦,先是量身定数,挑选颜色花样,终于成衣之后又要再三试穿调整,整个过程既漫长又乏味极了,我简直宁愿去看燕子飞来飞去地筑巢,也不愿意叫那些裁缝绕着我飞来飞去。“何必这么麻烦?父亲,我已满了十四岁,再每天穿一身白故作天真,未免叫人发笑。”

    “有谁敢笑你呢?”公爵反问。我当然找不出人选来。“安德烈,你要习惯,并非你去适应世界,而是世界为你屈膝。”他放下餐具,玩笑式地在我双肩各轻拍一下,仿佛一个精简的加授仪式,“我以菲茨杰拉德的姓氏授你骄傲与荣光,你必会以骄傲与荣光回应他。除此之外,你什么都不需要在意。”

    “我以为您不喜欢这个姓氏。”公爵的手自我肩上轻巧地拂落,像刚刚触碰过一只罕见的鸟儿。“唔,不过有时,我得承认它的实用性。”

    “手。”他命令道。

    我听话地将手掌放在他的手上,他将它翻了个面,叫手面朝上,稍向上捋了袖子,使我的一截手腕露在外面,我不爱晒太阳,不事体力活动,手腕瘦弱苍白,蓝紫色血管仿佛树枝或溪流在其上延展。

    “蓝血往往为污秽与疯狂玷污。你的血是干净的,你应当身着白色。”

    他的话中似乎另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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