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加贝:你说我现在去写小说还来得及不?我觉得来得及,而且肯定能在网文圈里杀出一条血路!
她噼里啪啦发了一堆过去,郑东东也噼里啪啦回复了一堆。
全家最丑:。。。
全家最丑:郑西西我要是你,为了活命,早就把这种东西毁尸灭迹了,而不是像你这个白痴一样,还发到当事人这里耀武扬威。
全家最丑:还杀出血路?就你那种文笔,读者看到了,没给你打到连爹妈不认识你就该去拜菩萨了。
全家最丑:郑西西,给你两分钟的时间,立马赶紧赶快给我让它从世界上消失。
全家最丑:不然别怪我不给你面子,看在你是我亲妹妹的份上,我争取宽大处理。
郑加贝对这种连恐吓都称不上的威胁嗤之以鼻,她朝屏幕吐了吐舌头,悠然自在地就回复了三个字:你做梦!
郑东东给她回复了个微笑脸,郑加贝没再搭理。
这么富有象征意义的好宝贝,她这辈子都不可能让它泯然于世的。
她锁了手机扔在一边,继续百无聊赖地翻看着其他内容。
☆、第43章
薄薄的笔记本,郑加贝潦草地翻了几下就翻完了。
她从后往前翻,翻到第一页时,本来准备合上本子的动作却突然停住了,下意识瞪大的眼睛里也全是疑惑。
因为和后面几页不同,这页纸上的字迹一看明显就不是她的。
和她后面那些青涩稚嫩的小学生字体不一样,这篇日记用的是漂亮的小楷字,写得工整又娟秀。
她家里只有方晴写小楷字,所以郑加贝一下子就认出来了那是方晴的字迹。
郑加贝越看越觉得有趣,她今天的收获可太多了,连她妈亲自写的日记她都能翻到。
郑加贝兴致盎然地继续往下看,想知道她妈当年都记录了些什么。
日记的标题是《光》——
2005年9月27日,周五,天气Yin晴不定。
今天的天气就像我一样,很不好。
因为今天的我听见了一个很不喜欢的消息。
事情要从昨天说起。昨天的我在大院里捡到一个小帅哥,他的眼睛又大又亮,布灵布灵的,就像天上的星星。他的睫毛长长的,鼻子高高的,嘴巴软软的,看起来就像果冻一样好吃。他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哥哥。可是他好像不会说话。
所以我决定叫他哑巴哥哥。
后来哑巴哥哥还发烧了,可他不喜欢吃药,所以我希望他以后再也不会生病!
我给他吃了很多糖果和小蛋糕,因为我已经把他当作我的好朋友啦!我喜欢我这个漂亮的好朋友!
再后来,他被他的nainai带回了家。因为我也睡着了,所以我没能和他nainai问到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被带去了哪里。真希望以后我还能遇到他这个好朋友,希望他没有忘记我!
虽然他离开了,我有点舍不得,但我还是很开心,开心和他相遇的一天!
而为什么今天的我心情不好呢,是因为我才知道哑巴哥哥在昨天被他的爸爸妈妈丢掉了,他的爸爸妈妈不要他了。
他等了很久很久,也没有等到他的爸爸妈妈把他带回家。
原来,我遇到他的那天是我的光,却不知道同样的一天,却是他的黑夜。
真希望我的出现能在那一天给他带去一点点光,和一点点温暖。
……
看完日记里的内容,郑加贝的目光在上面停留了好半晌。
又过了很久,她才反应过来,这是方晴帮她写的日记。
因为觉得遇见日记里的哑巴哥哥是很有意义的一天,但又不会写太多字,所以才让方晴代笔。而且按这个内容来看,估计当时是她说一句,方晴写一句这样子记录下来的。
郑加贝把日记本重新放回盒子里,忍不住笑了笑,想不到小时候的自己温柔可爱不说,还挺深情文艺,也不知道郑东东那条狗为什么那么不待见她。
郑加贝记得方晴跟她说过他们决定要二胎的时候,郑东东一万个不同意,甚至还跟他们叫板:他们敢生他也敢生!
……
思绪渐渐被拉远,她抱着木盒又发了会儿呆。
除了想不通郑东东为什么总是不待见她,还有就是日记里这个她早就没有任何印象的哑巴小帅哥也让她心生好奇,当年的自己遇见他是得有多高兴啊,还特地请亲妈帮忙写了篇日记来纪念他。
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又过得好不好……
差不多过了五六分钟,突兀的手机铃声响起,郑加贝猛地回神,这才想起她爸妈还在楼底下等着她。
她把盒子放进袋子里,手忙脚乱地划下接听键后,拎上那几个袋子就往门外冲:“妈妈,我马上就下来!”
上了车,方晴瞅见她拽着的那几个花里胡哨的袋子,嫌弃地啧了声:“才刚给你拎了两大袋下来,怎么又拎了这么多?也是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