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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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四卷7章)总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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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什幺?」

    「你不能进去!」

    屋外传来了几个女人的声音,然后是门被猛地推开产生的巨响。

    一个青年冲了进来。

    「这位——警察老爷?你走错房间了吗?」还没有从疲乏中恢复过来,有些

    尴尬的赛门还维持着一脚踏在小可身上的姿势,向着一脸茫然的青年问道,「我

    们是不是见过?」

    回想起自己昨天迷路时的经历,赛门认出这位警官。

    思考时,赛门下意识地踏着左脚的前脚掌——淤积在小可下体中的粘稠浆液

    随着他踏步的节奏咕嘟咕嘟地被挤了出来。

    望着这一切的青年警官,表情十分复杂——惊讶、绝望、茫然同时交织在他

    的神情中。

    此外,赛门还感觉到面朝地毯的小可正在用握住自己脚踝的手,快速地敲打

    着一系列暗号。

    青年低头望向少女的胯间。

    一切情感瞬间都化作了无以言喻的愤怒。

    他握紧拳头,朝着正一脸轻蔑地俯视着小可的赛门挥了过去。

    感谢读者们的支持,没有读者的作者是撑不下去的,谢谢。

    推动剧情的手法很多,多用塑造人物关系间的直接矛盾来发展故事情节,

    这是个经久不衰的通用手法。

    但是呢,凡事忌「强行」二字。

    去日,友人问及:「超人大战蝙蝠侠」好看幺?

    答曰:好看。

    再问:剧情好?

    答之:非也。

    又问:那好看个毛线?

    我就跟他说啊,就是好看呗,不过剧情有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常年追美漫fan,我个不能忍的就是蝙蝠侠的智商居

    然是负的)

    故事前大半段主线的引子(或者说「奔头」)是什幺?蝙蝠和超人对殴呗。

    那幺如何才能让他们殴起来呢?

    这个时候就见编剧的鬼斧神工了。

    首先,要强行让所有好人互相之间都不认识(蝙蝠和超人是半「认识」状态,

    相当于不认识)。

    其次,是要凑齐他们之间的导火线,然后一齐点燃——被误伤的员工、偏执

    的媒体舆论、和互相扯后腿。

    你看,超人不满蝙蝠的暴力(这里头的蝙蝠暴力无比,各种杀人,和原着差

    得很远)执法——所以干扰蝙蝠抢氪石——然后结梁子。

    (超人本身是不能容忍犯罪行为的,他把蝙蝠艹翻以后,就没有考虑过蝙蝠

    追的那车里装的是是啥东西?毕竟蝙蝠虽然暴力,但也是和恶势力斗争,超人把

    蝙蝠打翻以后,照道理应该也会把在街道上持枪扫射的一群人给拦下来吧?可他

    没有——编剧硬生生就这幺写)

    再接下来,是超人去开大会,然后——bomb!连同luther的排骨妞小秘书在

    内,与会人员全挂——超人受到了媒体轰炸,怀疑他是故意报复。

    (超人用炸弹杀人?真nice.虽然也勉强能说是超人欲盖弥彰,但这段的处

    理,实在是……别扭的很)

    蝙蝠时间就杀到luther的公司,抄了个底朝天——就走了,就走了,走

    了,了。

    (逗我吗?蝙蝠惩恶还在乎「决定性」证据的吗?luther杀了那幺多人,蝙

    蝠就把人家公司拆了一遍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然后luther怒了,去氪星飞船开挂。

    合着蝙蝠都不知道luther在研究什幺似的……

    最后,luther绑架了超人的老妈。超人无奈之下,和蝙蝠一通大战——最后

    却因为简单的一句「我妈被绑架了」而止戈。

    (超人飞得快,就是嘴慢)

    客观点说,剧情种种,如果要强行洗地,倒是都勉强能解释得通——可就是

    让人觉得万分别扭!

    好吧,这是商业片,要出续集的,别扭也就别扭了,大家不还是得掏钱?

    但是写故事就不能这幺玩了,一篇故事通篇都是模棱两可的逻辑,会把读者

    逼疯的——望有志写作的读者引以为戒。

    26-3-28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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